法国倡导科研诚信和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措
发布时间:2018-11-30 点击率:0
摘要:在倡导科研诚信和反对学术不端行为方面,与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一样,法国在国家层面没有制定有关专门的法律法规。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政府、科技界、教育学术界及公众逐步予以重视,认识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目前,法国依靠良好的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完善的科技评价体系、规范的评价方法等途径,防止科研舞弊和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与此同时,一些科研机构和高等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制定科研人员行为准则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规范科研和学术工作。这些经验和措施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CNKIcheck论文查重网提供知网查重服务,所有论文查重系统均来之官网检测,查重报告均支持验证真伪!不论您学习哪个专业,写作什么类型的论文,只要您有文本相似度检测的需求,知网查重检测系统总有一个版本适合您。
关键词:法国;学术腐败;科研管理;诚信
中图分类号:G6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0059(2007)05-0081-04
A Study on How to Encourage Academic Honesty and Avoid Plagiarism in France
KUAI Qiang
(Sec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inese Embassy in France, Paris, France)
Abstract:Just like most of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France has not established a national law concerning punishment against academic dishonesty. However, since the mid of 1990s, the issue of academic dishonesty began to be regarded as very important in France. Nowadays, France has made effective measures against academic dishonesty and plagiarism through introducing a fair research evaluation system and standardized evaluation measures. Accordingly, some science research institutes and higher education administrative sectors also have made regulations related to the behavior standards for scientific researchers and research evaluation system. All these experiences will be helpful for us to find effective ways to prevent against academic dishonesty.
Key words: France; scientific research; academic honesty; plagiarism; scientific research administration
2005年底,韩国首尔大学科学家黄禹锡因论文严重造假的学术不端行为被揭露以后,法国科技界和高等院校对“黄事件”感到巨大震惊和遗憾的同时,纷纷聚会研讨法国倡导科研诚信和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方法与措施。如2006年5月4日,法国健康和医学研究院(INSERM:Institut national de la Santé et de la Recherche médicale)召开了评述“黄事件”的专题研讨会[1];2006年7月5日,巴黎五大药学院牵头举办了培训班,法国国家科研中心(CNRS:Centre national de la Recherche scientifique)、INSERM、巴斯德研究院等国立科研机构,巴黎五大和七大等高等学校,以及赛诺菲-安万特(Sanofie-Aventis)制药公司等许多涉及医学生物科研任务的科研部门负责人踊跃参加,集体听课和商讨“怎样发现和预防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舞弊与不端行为”[2]。现将法国倡导科研诚信和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加强科研工作规范建设,防范发生学术不端行为
据INSERM科学廉正委员会主席Martine BUNGENER女士于2006年5月撰写的文章介绍[3],法国早倡导科研诚信和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先锋单位当属CNRS,因为它在1994年就专门成立了科学伦理委员会,其一部分任务涉及科研工作的伦理和规范问题。根据工作章程,该委员会制定了关于科研伦理学的定义、解释、应用条例等规定条文,如科研舞弊、科研成果的非法占有等,科研人员面对科研组织和社会、尤其是在科研评估、科研振兴及专家鉴定等工作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该委员会专职调解员由CNRS总主任根据道德水准、科研经验及对单位事务的熟悉程度等情况而选择一个有名望的人担任,任期三年,不可续任。他要倾心负责调解任务,以帮助解决突然发生在有关单位内部各种各样的棘手事件和难题,既在科研方面又在行政方面帮助领导开展工作,但不包含对科研人员的评价和晋升事务。
第二个倡导科研诚信和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单位,是负责生物医学与健康研究的国立机构INSERM。1998年,INSERM领导决定成立一个特别工作小组,专门制定关于科研廉正的报告建议,于1999年完成并实施。1999年1月1日,鉴于美国许多科研机构和欧洲一些国家在这一方面所作的努力实践,INSERM又创建了科研廉正委员会(DIS:Délégation à l'intégrité scientifique)[4],隶属于INSERM科研总司,所属人员包括:一名科研廉正代表(同年2月任命)担任主席职务,负责其日常工作运转;一名项目主管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另设9名大区调解员(同年11月任命)负责分布在地区基层的科研实验室的相关工作。该委员会具有以下双重的任务:(1)收集和处理涉及INSERM科学工作者或在其下属机构任职的科学工作者关于科研问题的申诉;(2)广泛思考可实施的诉讼程序和规章制度,以便更迅速地解决引起争议和诉讼的案例,尤其是制定可以预防其发生的方法。几年来,该机构以行动表明重视倡导科研诚信和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等相关问题的坚强意志,并制定科研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的主要原则,向机构内所有科研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宣传教育,目的是杜绝发生科研伦理范畴的不良行为和事件。如在分析缺乏科研廉正各类情况的同时,它注重制定和公布根治这些不良情况的必要措施,其中它的工作报告和有益建议集中在以下三大部分:不良科学实践行为的概念;三项预防工作,即信息、实验室良好行为规范及发表科研成果方面的伦理学问题;建议设立一名科研廉正代表职位,专职处理科研不端行为。
与此同时,INSERM科研总司特别重视研究人员和研究培训的评估程序、科研交流和科研成果出版的良好行为准则以及实验室良好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5-6]。此外,INSERM还较早地成立了科研伦理委员会(Comité d'Ethique de la Recherche),原先的伦理委员会(Comité d'éthique)改为“国家生命科学与健康伦理咨询委员会(Comité consultatif d'éthique pour les sciences de vie et de la santé)。
目前,DIS的工作原则是:接受书面申诉报告,并在保密的前提下备案并开展相关调查[4]。如果一旦确认是属于可受理的案件,DIS根据案件性质和对问题严重性初步的评估,一般采取以下三个工作步骤:
阶段:地方处理。DIS在与地方调解员商议之后,优先选择属地解决所受理的案件,这是符合INSERM的工作原则和主张的。所以,经院领导同意,DIS与地方调解员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多方协商,然后向院长提出地方解决的方案。如果这一工作步骤不能达到解决问题的目标或该案件涉及的范围反映出的问题比较严重,则顺其自然地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专家鉴定。在了解地方调解员书面申请中的汇总意见后,如果DIS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展开对案件的深入调查,就可以在领导具体建议指导下任命专业领域有才干的专家组织鉴定,但必须避免利益冲突的危险,尤其是在地域性方面。
特别成立的专家委员会必须签署保密条款,其后认真阅读和分析相关材料,确定佳的调查方法:听取申诉人、与案件有牵连的人以及他们不同的负责人的反映,查阅实验室原始记录等。在与DIS协商开展专项调查结束后,该专家委员会要写出调查报告,并密送一份案件的主要内容摘要给院长。然后,将由院长裁定对该案件所应采取的做法。
第三阶段:深入调查。如果鉴于上述调查结果不足以解决问题或该案件反映的问题非常严重,DIS可要求院长任命成立包括外国专家在内的调查委员会,并决定今后开展调查的工作步骤。鉴于调查委员会在这一阶段可开展就地调查,查阅实验室原始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约见证人谈话等,这一工作没有必要保密,诉讼程序也是可以公开。但是,DIS人和被任命的或被咨询的涉案专家都不应该公开评论案件或透露案情。因为,公开案件的权限只属于院长。
法国教育部早在1971年3月24日就颁布了相关的第71-216号法令[7],反对高等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学术舞弊情况,尤其是在考试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要求。如该法令第41条是:在注册考试和考试过程中,舞弊、舞弊的企图或错误的申明都会引起当次考试的无效。在现行犯罪(flagrant délit,不用我国统称的“作弊”一词,可见法国重视该问题的严重性非同一般)情况下,该考生必须离开考场,考试委员会宣布其考试无效,有时,大学理事会会宣布取消其考试。舞弊当事人及其帮手必须服从接受大学理事会对其宣布的该法令第48条其中一个具体的惩罚措施。
上述该法令第48条是:在一所大学里或独立于大学的具有科研和文化特征的公立机构里,实施对注册大学生的纪律惩罚是:(1)纪律处分;(2)长时间为5年的大学或机构除名;(3)长时间为5年的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除名;(4)大学或机构的除名;(5)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除名。
在上述惩罚期间,被除名者是不能注册和参加考试的。
上述该法令第51条是:宣布的纪律惩罚措施均要记录在当事人的档案里。
2005年6月16日,法国教育部在第六期《官方特别公报》(Bulletin Officiel Spécial)第6-4-5-7条关于考试过程-考试纪律-舞弊一节中指出:如果考生不顾考场纪律的提示,采取舞弊的现行犯罪(flagrant délit de fraude)行为,一旦被工作人员发现,结果将很严重。[8]未经允许带进考场的资料被没收,所发生的事件记录在案,且要求当事人对事情真相作证明签字。随后,一份关于当事人舞弊情况的特别报告呈递考试委员会主席,当事人将招致纪律惩罚;如果当事人是公共教学的成员(membre de l'enseignement public),将招致刑事惩罚,因为法国刑事惩罚的法律严惩在公共竞争性考试中采取舞弊的不法行为(le délit de fraude)。
此外,大学生学业小论文和毕业论文中如存在抄袭现象,一经发现,必须重写,并接受相应的处罚,直至取消学位。
三、健全因特网使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和树立良好的道德规范,法国Clermont-Ferrand学区不仅制定了多方面的教育规章制度,而且还特别颁布了本地学区所管辖范围内的《因特网使用者章程》[9],它适用于包括小学、中学、高中和大学等教育部门里的各类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大学生。它的相关内容主要有:
1.伦理章程
1.1 遵守信息系统使用的规章制度
不管使用何种信息系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违规者将受到刑事处罚(罚款或监禁坐牢)。
1.1.1 信息舞弊
欺诈性进入或维持一个信息系统、伪造、篡改、删除、具有损害企图的信息侵入、在信息系统里恶意篡改和删除及导入数据等行径,被视作为不法行为。这些不法行为的企图应受到同样的惩处。高惩罚可以是坐5年牢狱和交纳200万法郎的罚款,附加停止公职的补充惩罚(参见《刑法》第226-21条和第323-1条至第323-7条)。
1.1.2 软件保护
除负责保存复制件的单位外,复制软件都是违法的(见《知识产权法》第122-6条),因为它是构成生产假冒产品的不法行为(见《知识产权法》第335-2条)。
违法行为者可高监禁2年并罚款100万法郎。
1.1.3 保密和尊重个人自由
未经当事人许可,信息系统使用者不可以企图侵入阅览或复制信息系统内其他使用者的未公开资料。未经当事人许可,信息系统使用者不能建立、保存及泄密信息系统内其他使用者的专用数据资料(见《刑法》第226-16条和第226-22条)。
违法行为者可高监禁1年并罚款100万法郎。
四、讨论
在倡导科研诚信和反对学术不端行为方面,与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一样,法国在国家层面没有制定有关专门的法律法规。但是,关于这方面相关问题的法律法规,可见于《知识产权法》第1-7章、《刑法》第226条、《民法》第323条第1-7部分及《劳动法》等相关的条款论述之中[10]。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法国政府、科技界、教育学术界及公众逐步予以重视,认识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2,10]。因此,一些科研机构和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充分利用良好的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完善的科技评价体系及规范的评价方法,在强调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用良好道德观念约束个人不端行为的同时,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规章与严格的措施。此外,不仅大学科研工作参照科研机构的严谨做法,倡导科研诚信和反对学术不端行为,而且,科研机构的考试反过来也参照执行大学的严格纪律,防止考试舞弊。
然而,由于科研工作的本身特点及其复杂性,法国在倡导科研诚信和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制度建设方面进展滞缓。在这种情况下,法国科技界和教育学术界的普遍看法是:科研工作应比过去受到更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应当并重。因此,除了科技与高教工作者严格自律外,制度的约束和有效的监督更为重要。
目前,我国正在倡导科研诚信和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为此,科技部、中科院及教育部等主管部门先后颁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教育部近年来还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今年3月,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及中国科协联合举行大会,时任科技部长徐冠华代表上述部门宣布:“必须强化科研工作制度,根治学术不端行为” [11]。可以说,加强科技和高教人员的道德自律,进一步加大科研与学术制度建设和落实措施的力度,根治学术腐败,肃清不良风气和不端行为,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有利于促进我国科技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Jean Claude Ameisen. L'affaire Hwang: la publication scientifique en question[C]. INSERM, “L'affaire Hwang: la publication scientifique en question”Café Santé Inserm Ethique,2006:1-2.
[2]Fraudes et conduites dans les essais clinique. Comment les détecter?Comment les prévenir?[C]. Faculté de Pharmacie de l'Université de Paris 5, 2006-07-05.
[3]Martine BUNGENER. L'intégrité scientifque à l'INSERM:Principes et Procédures[C]. INSERM “L'affaire Hwang: la publication scientifique en question” Café Santé Inserm Ethique,2006:8-9.
[4]La Délégation à l'intégrité scientique[EB/OL]. [2007-01-01]. http://www.inserm.fr.
[5]Introduction aux bonnes pratiques de laboratoire pour les formations de recherche de l'INSERM[EB/OL]. [2007-01-01]. http://www.inserm.fr.
[6]INSERM. Le cahier de laboratoire[Z/OL]. [2007-01-01]. http://www.inserm.fr.
[7]Extrait du Décret N°71-216 du 24 mars 1971[Z/OL]. [2007-01-01]. http://www.Universite Bordeaux 1.fr.
[8]Concours de recrutement de personnels enseignants, d'éducation et d'orientation des lycées et collèges, concours de recrutement de proffesseurs des écoles, concours pour les ma■tres des établissements d'enseignement privés sous contrat - Session 2006, Bulltin officiel spécial N°6, 2005-06-16.
[9]Charte de l'utilisateur d'Internet dans l'académie de Clermont-Ferrand[Z/OL]. (2006-06-21)[2007-01-01].http://www.ac-clermont.fr.
[10]Fran■ois Storrer. La question de la "fraude scientifique" en France[Z]. 法国原子能委员会交流司交流资料, 2006-07-07.
[11]L'union des scientifiques chinois contre la flaude[EB/OL]. (2007-03-30). http://french.peapledaily.com.cn.
作者:蒯强
来源:复旦教育论坛 2007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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