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硕士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心理动机及预防机制
发布时间:2018-09-25 点击率:0
摘 要 学术不端是指主体在从事学术研究时的不道德行为,如伪造、篡改、抄袭等,近几年硕士研究生学术造假事件屡见不鲜,引起了学术界和社会的关注。而学习目的不纯,“中国式”的人际关系逻辑,道德重构以及缓解压力等都成为研究生学术不端的心理动机。为了防止这种情况进一步恶化,教育部门和培养单位应当重视升学质量和对研究生的学术及道德教育,相关执法部门也要严厉打击学术交易的“黑色市场”。
关键词 学术不端 心理动机 预防机制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獻标识码:A
“学术”由“学”和“术”组成,即学习和研究,这一过程的目标是无限接近真理,从而使人类不断了解并改善自己的生活。但如果从事学术的人违背了“真”的原则,将会给自己乃至整个学界带来损失。近年来,学术不端行为不论在国内还是学术界都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热议,而作为初入研究领域的硕士生也有不少学术造假行为,如2009年东北财经大学核查的袁新毕业论文抄袭事件,2013年兰州大学郭某因涉学术不端被学校开除事件等。2016年6月16日,教育部出台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该文对在高校中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以及处理办法提供了指南与规定。由于该问题涵盖的内容较多,因此本文拟仅从研究生实施学术不端行为时的心理动机及如何预防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学术不端
欲研究学术不端,必须先要厘清这一概念的属性和外延。首先,从字面意思上看,“学术”指的是主体从事的学术研究行为,而“不端”可理解为“不道德”。根据多数高校的制度规定以及一些学者的论述来看,所谓学术不端,是指科研人员违反学术共同体在长期的学术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符合学术自身发展规律而制定的道德规范①;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则细化为“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②。就本文而言,此概念体现为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学术不端行为发生于科研相关活动之中;二是学术不端所侵害的是学术界共同尊重并承认的规则和规范;三是主体对于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是知情的。同时,应当明晰与“学术不端”相近的两个概念,即“学术失范”和“学术腐败”。从严重程度上来看,“学术失范”行为要轻于“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又要轻于“学术腐败”行为③;学术失范包括主体出于个人学识技术能力有限以及未对相关规定进行充分了解而无意地导致的学术错误和违规行为,而学术不端强调的是行为体的主动性;学术腐败涉及权钱交易,行政权力干预乃至操纵科学研究,这种行为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与学术不端不在同一层次。
学术不端的外延,根据1989 年美国公共卫生服务局(PHS) 对学术不端的定义,可以概括为三点:伪造(fabrication)、篡改(falsification)、抄袭(plagiarism)④。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则规定了七种行为,除了上述三种,还包括虚假署名、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买卖或代写论文以及其他各单位自行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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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硕士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心理动机
(一)学习动机不纯
本世纪初研究生开始扩招,而近些年各高校开始增加专业硕士的招生人数,并且许多大学在教学资源不足的情况下纷纷申报更多的硕士点和博士点,这种重数量轻质量的观念容易使高等教育体系失序,同时也使整个研究生队伍的素质有所下降。
首先,我国本科生数量一直走高,大学生早已不是过去的“天之骄子”,大家都在面对“毕业即失业”的危险,而高校过于宽松的管理以及与社会职场脱钩的教学模式使很多大学生感到安逸与迷茫;为了逃避就业压力或继续“享受”校园生活,相当一部分大学生选择了考研,他们是出于某种暂时性利己主义的想法而非学术研究做出的此选择。
其次,就业率是社会衡量高校水平的重要指标,因此学校管理层十分重视毕业生离校后的去向。而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担任国家公职人员、升学、出国、入伍、创业等都算是“已就业”,但多数学生的就业情况属于前三项;考虑到有的企业不愿意与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能考入编制的人也在少数,而能读取硕士学位的难度则较低,因此有的高校会处于功利目的鼓励学生考研,这使得一些游走在读研和找工作之间的学生终选择考研,但他们却不一定真的热爱学术。
后,当我们在对中国的各社会阶层进行评价时,学者虽然不如企业家收入多,也不像地方官员手握权力,但他们无疑是声望高的人群。所以当对毕业后的生活无所适从或决定继续求学时,只要家境不是太差,大部分父母倾向于鼓励甚至要求子女考研,这种抱着“光宗耀祖”或完成父母心愿而去读研的同学很容易因为自己只需要拿到文凭而陷入误区。
(二)中国式沉默的助长
中国人的性格较为内敛、含蓄,这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文化氛围,有极强的社会根基;我们待人接物上讲求表达方式得当,在面对消极事物时可能会出现模糊的态度,不像西方人直抒胸臆、立场鲜明。另一方面,中国是人情社会,保持和扩大自己的朋友圈对于中国人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在与他人交往时特别注意以和为贵,尽量不得罪他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当把这些文化传统放到学术领域便不再合理。在面对学术不端时,许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闻不问,这类模糊和隐忍的态度助长了不道德行为的生根发芽。而更让学术不端行为主体有恃无恐的是,即使周围的同学或朋友发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他们也大都会息事宁人或沉默不语,因为此举会加强他人对揭发者的戒心。所以告发行动的成本要远低于收益,特别是很有可能让自身在周边交往中处于不利地位乃至被孤立,这也就给予了有不良居心的学生以很大的操作空间。
(三)道德重构
在一些文学和影视作品中经常会出现由好变坏的反派角色,实际上这种现象在生活中屡见不鲜,比如有的青少年罪犯在家长和老师眼中都是“三好学生”;有的小偷实际上生活富足;绝大部分公务员在初入职时都洁身自好,但真正能清廉一世的屈指可数。这些现象的背后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从主体自身角度分析的话体现的是他们道德重构的过程。
意志不坚定者易在利益面前动摇,对自己坚守的原则产生疑问,如果自我调节机制失效,则主体对该领域的道德观念解构,同时对自己的行为重新建立评价标准,以使自我能够认同而不必愧疚,若初始化道德重构不被制止,其处事原则将会不断降低,终酿成大错。对于学术不端主体来说,道德重构会以多种机制解释自己的行为,如道德辩护机制、委婉标签机制、有利比较机制、责任转移机制、责任分散机制等⑤,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诡辩”体系以减轻罪恶感,如扩大“参考”范围、矮化自己的能力水平、将责任归咎于他人等,在这种心安理得下,违规行为得到了顺利的运行。
(四)缓解压力
国内所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要写出一篇合格的毕业论文才能顺利拿到学位证书,有的大学还要求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发表一到两篇论文,这些硬性要求虽然是为了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但由于许多研究生的学习动机不纯而穷于应付。另一方面,即便是拥有硕士学位,但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找工作依然要经历不少曲折坎坷,对出身一般的学生来说,能得到一个好的“饭碗”远比写好论文重要得多,因此他们只求能够结业而不顾文章质量。寻求继续升学的研究生需要阅读大量书目,尽管他们是为了更高层的学术研究,但迫于压力可能对于论文写作的时间投入的并不多,甚至有出现找人代写的行为。对于许多在职研究生来说,他们的学习目的更加复杂,且工作与生活的压力已经使自己身疲力竭,学术研究更是捉襟见肘,而只要付出一部分薪水就可以让“枪手”帮自己完成毕业论文,省去自己大把的时间和经历,所以许多人会选择这笔“划算”的买卖。
三、反思与建议
对于不道德行为,惩罚只是手段,预防才是目的,但如何制止确实是非常棘手的问题。而本文剖析学术不端行为主体的心理动机是希望从当事人角度了解类似事件的源头,如果仅对其口诛笔伐并不能真正改善学界风气,因此对于常人都有的心理缺陷,只能依靠制度的健全来帮助解决问题。本文拟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倡议:
其一,教育部门继续控制研究生录取比例与幅度,并对各高校的硕士点和博士点严格把关,裁撤不合规定的专业,以此监督培养单位的教学质量,增加考研难度,避免考研过热,有利于选拔真正致力于学术的人才。
其二,教育部门与各高校应重视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思想教育。这种教育应当是体系的,能够使学生印象深刻的,甚至可以做一门课程,使研究生能够明确学校及国家对学术不端的态度和一系列调查处理办法,防止学生出现道德重构。
其三,高校及教师应当重视对学生进行写作方法与思考方法的传授。论文不像它是原创性与专业性的结合,研究生作为学术研究的新手,对怎样写学术论文缺少整体的认知,而老师有多年的撰写经验,必然掌握了一定的写作技巧与思维方式,若教给学生必减轻其不少压力。
其四,教育部门及各培养单位应公布、解读并严格执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所有高校应展示出对学术不端零容忍,鼓励对该行为的揭发,并保护好告发者的隐私,同时让所有学生都清楚校方的规则明细,看到相关各单位在落实行动,这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其五,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论文代笔交易。学术不端行为中,剽窃、篡改等容易被学者及相关技术设备发现,但代写却不易被察觉,因为这样的文章大部分符合规定的原创性和专业性,但却不是作者本人所写。目前在网络上很容易就能找到类似的网站、电子商店、交流群等,而且其“服务”范围广,论文质量也不差,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因此不管是出于净化学术风气还是保护知识产权,国家有关部门都应当严禁该市场的运行,以此切断“钱文交易”。
整治学术不端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作为研究生应摆正学习动机、努力学习知识、提升自律能力,但要求所有人都遵守规则太难,因此制度建设是让学生少走弯路的重要保证,如果能降低研究生学术不端的心理动机,则可以有效减少该行为的发生,还学术界一份清宁。
注释:
①谢小瑶、叶继元.高校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双重困境与制度选择.南京大学学报.2016(4).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http://www.moe.edu.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607/t20160718_272156.html.2016-06-16/2018-05- 31.
③夏晴濤.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14.11.
④孔艳、张铁明.学术不端研究综述及建立遏制学术不端的“第三类法庭”.编辑学报.2013(5).
⑤陈银飞.道德推脱、旁观者沉默与学术不端.科学学研究.2013(12).
作者:杨峰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8年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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