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将开展学术期刊清理和资质认定
发布时间:2017-01-05 点击率: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并将于近期开展学术期刊清理和资质认定工作。
《通知》提出,严格学术期刊出版资质和要求,建立完善学术期刊出版准入制度。其中,明确要求“学术期刊立足自身学科和研究领域,注重专业化发展,发挥学术优势;非学术期刊不得出版理论版、学术版等,不得收取论文发表费”;而在规范编辑出版流程方面,《通知》要求:“学术期刊出版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编辑审稿制度、编委会制度和同行评议制度等质量保障机制”。
在推动学术期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方面,对于备受业界关注的推进学术期刊编辑部体制改革,《通知》提出,要探索建立学术期刊编辑部分散组稿审稿、出版企业统一出版发行的运营模式。同时,依托优质学术资源或优势出版平台,组建具有学术品牌影响力和综合发展实力的学术出版集团,构建国家重点学术期刊数字化平台。
《通知》还提出,要积极开展学术期刊质量评估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学术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组织有关机构开展评估,建立学术期刊评价体系及引导激励机制。关于积极推进国家重点学术期刊建设工程,《通知》指出要通过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百强期刊”推荐活动等,加大对精品学术期刊的宣传推介和政策扶持力度。
此外,《通知》对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服务机构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其严格审核委托单位期刊出版许可证和学术出版资质,不得收录非学术期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书号形式出版的“学术期刊”、利用境外刊号出版的“学术期刊”及其他非法学术期刊,自觉维护学术期刊出版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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