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7-05-06 点击率:0
(2015年7月修订)
开题报告指为阐述、审核和确定研究生论文题目而举行的报告会。开题报告是研究生科研准备工作的项综合性工作;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学位论文工作的计划性,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高学位论文水平的重要措施。通过开题报告,一方面可以发挥院、系同行教师集体指导研究生的作用,同时也使研究生本人得到了一次实际的科研实践锻炼。
在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正式开展以前,应有题目选择、资料收集、文献阅读、分析研究、制定方案等准备阶段。待上述阶段基本就绪后,则将这些准备工作和选题的目的意义、重点、特色及技术路线等写成开题报告,送导师审阅;经导师通过后,则向所在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提出举行开题报告的正式申请。
(一) 选题依据
1、论题及研究对象所属领域、范围及性质;
4、本人对开展论题研究工作的设想,具体研究内容和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指出将在那些方面有所进展或突破及可能达到的水平;
5、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分析。
(二) 论文基本内容框架及研究方法
2、论题研究拟采用的研究方式和手段;
3、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的预案;
4、论文工作的总体安排及论文写作计划。
三、开题报告程序
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二学年内举行,一般不得超过第四学期的第十周(理论研究型硕士)或第五学期第十周(应用实践型硕士)或第六学期的第十周(博士)。研究生凡主科及共同课学习正常,已按教学计划获得应有学分者;博士研究生已经通过中期考核者可向所在专业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分会提出开题报告的申请。
报告人提前将打印好的《开题报告提纲》交所在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学术秘书;学术秘书向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获取申请者的学习及学分信息;符合要求者的名单将由学术秘书提供给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由主任安排审核小组,并将《开题报告提纲》分送每位成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由该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确定,并由该分会学术秘书通报研究生部。
开题报告审核小组由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报告人的导师、相关学科及方向的研究生导师等组成,成员为五名左右;设秘书一人,由该分会学术秘书担任。
报告会程序:
1、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主任宣布报告者具有开题报告资格;
2、报告人指导教师介绍报告者情况;
3、报告人作开题报告(硕士生一般在20分钟,博士生一般在30分钟;作曲方向学生可同时简要汇报学位作品的创作设想与构思,时间可相应延长);
4、审核小组成员(包括旁听的专业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时间由报告审核小组掌握。
5、审核小组讨论,并就报告者是否通过开题报告而进入实施阶段做出决议(必要时可采取表决方式)。同时可提出修改、改进建议。
(以上1、2、5项程序进行时报告者应回避)
报告会后,学术秘书将审核小组讨论结果及修改建议写成书面材料,由审核小组成员签字,并连同《开题报告提纲》报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备案。
如报告者的开题报告未被通过,须进行修改、调整后重新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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