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政策建议–知网查重样例
发布时间:2018-01-16 点击率:0
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政策建议--知网查重样例,基于上一节的分析结论,我们提出以下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政策建议:
(1)建立高额赔偿金制度。立法机构或政府应颁布一项具有较高性和较强可操作性的治理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门法规,在这一法规中,明确规定假冒伪劣商品制售厂商向受害消费者支付赔偿金的数额、方式及时间等,赔偿金的数额应大大超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售价或厂商售假的非法所得。为了保证高额赔偿金制度的有效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设立索赔代理机构,监督、代理消费者的索赔事项,厂商开户银行及业务往来单位也应承担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消费者或索赔代理机构的索赔。
(2)努力降低消费者信息成本。1)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向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和方法;2)开发各种简便实用的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工具和仪器;3)国家商品质量检测部门应经常公布商品质量检测结果,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将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制售厂商予以曝光,并扩大曝光的范围,增加曝光的频率;4)鼓励厂商向消费者提供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免费服务。
(3)加强消费者协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运作效率。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门社会团体,它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有些地方,消费者协会人员不足、效率不高的现象客观存在,从而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投诉成本,挫伤了消费者打假的积极性,甚至不少消费者对消费者协会还缺乏了解,投诉无门成为这些消费者的一大困惑。因此,我们建议建立消费者协会会员制,凡向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请并缴纳少量会费者,均可被吸收为协会的正式会员。建立消费者协会会员制的目的在于,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以及打假的积极性,加强协会与会员、会员与会员之间的信息沟通,改进协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使消费者协会真正成为消费者之家。
(4)加大针对厂商的反暴利力度。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相当一部分如高档服装存在暴利,正是这种暴利的诱惑,使一部分厂商包括大厂商走上了制假、售假的道路。因此,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加大反暴利的力度,把反暴利作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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