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
发布时间:2017-04-24 点击率:0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相关学院:根据学校安排,为做好我校2017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要求组织实施。
2、相关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筹部署,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相关学院组织实施。
二、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主要受理全日制研究生申请。部分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经学院审核同意,可申请参加本次答辩:
(1)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
(2)部分2012级、2013级非全日制研究生。
2、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参加论文答辩:
(1)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要求,修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的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2)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从事论文撰写工作时间达到培养方案规定时间;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合格;
(4)研究生达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应取得学术成果的基本要求》的要求,符合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要求;
(5)已完成学位论文,且经导师审查通过;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7)已缴清全部培养费用。
3、本次预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共407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院 学术型硕士 专业学位硕士 学院小计
预计申请人数 预计申请人数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子工程学院 22 62 84
通信工程学院 18 28 46
光电技术学院 1 1 2
控制工程学院 0 1 1
环境科学与工程 资源环境学院 11 17 2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学院 5 20 25
信息工程学院 7 3 10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学院 10 17 27
数学 应用数学学院 6 0 6
统计学 统计学院 2 0 2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院 1 9 10
应用经济学 商学院 5 0 5
社会学 文化艺术学院 0 4 4
全校合计 165 242 407
三、工作安排
1、学校总体安排请见附件。
2、总体安排中各项工作的截至时间为完成该项工作的后时限。有条件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恪守道德规范
全体研究生及导师应认真学习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研究生应按照要求开展论文工作,导师应按要求进行监督。
(二)强化导师职责
1、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责任人,要全面指导监督学位论文撰写、评阅、答辩工作的进展。
2、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引导,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的审查,包括学术水平、撰写规范、论文格式等。
3、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审核通过,由导师签字后方可正式提交。电子版论文一般应由导师向学院提交,纸质论文应由导师签名确认向学院提交。
4、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导师应根据评阅意见和答辩意见指导研究生修改学位论文形成学位论文定稿版。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院要加强对导师指导工作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督。
(三)学术不端检测
1、所有学位论文均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1)文字复制比≤15%者,可参加论文评阅。
(2)15%<文字复制比≤50%者,允许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后再检测一次。再次检测文字复制比≤15%者,可参加论文评阅;反之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50%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以上为学校的基本要求,鼓励学院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加强论文规范审查
1、自查:导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学位论文进行自查,确保论文的形式规范符合要求。
2、抽查:学校将对学院提交的论文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
(五)论文评阅
1、常规评阅:常规评阅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为严格评阅、保障论文质量,评阅人应全部聘请校外的同学科领域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2、双盲评阅:双盲评阅由校学位办组织实施。
(1)全日制研究生: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当年申请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数的15%至30%抽取论文,参加双盲评阅。
(2)非全日制研究生:全部论文参加双盲评阅。
(六)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会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答辩会开始前应宣读同意学生答辩及成立答辩委员会的文件;答辩投票应统计无误,答辩决议及结果应详细记录。
2、导师不作为本人学生答辩委员,不参加本人指导研究生的论文答辩。
(七)论文涉密
原则上,不接受未经学校定密、未纳入学校保密管理体系的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答辩。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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