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04-22 点击率:0
从重庆科技学院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中国知网查重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25%,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严格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和学校第三次教学工作大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方式
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各学院负责本院毕业生论文的检测工作
二、检测时间和检测数量
各专业在答辩前一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抽检毕业生总数的20%。
三、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结果类别 | 检 测 结 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25% | 通过检测 |
B | 25﹪≤R<5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50﹪≤R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文字复制比小于25%,直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和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25%(含25%)—50%之间的,学生必须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由指导老师和学院指定另外一审阅人审核,审核后再次进行复检,文字复制比小于25%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和答辩,否则终止该学生的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和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大于50%(含50%)的,检测报告交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1)若确认毕业设计(论文)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可由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由指导老师和学院指定另外一审阅人进行审核,审核后再次进行复检,文字复制比小于25%,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和答辩,否则终止该学生的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和答辩资格。
(2)若确认毕业设计(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学院学术委员会在检测报告上签署鉴定意见终止该学生的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和答辩资格。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3届毕业生起执行,适用于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以上是本站就原文内容做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公告文件还请到该校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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