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0 点击率:0
各教学院:为迎接2018年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对接二级学院系部设置改革,在《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学通报2016第71期)的基础上,对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作如下补充规范:
1.毕业论文材料中,将所有的“教研室”改为“系部”;
2.毕业论文装订时,必须在参考文献后、附录前装订“‘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出具的毕业论文查重结果——“简洁”报告单(打印装订报告单前两页),并在毕业论文装订目录中增加“查重报告单”项,以便提供检索;
3.其余部分请严格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教学通报2015年第62期)的要求组织材料;
4.根据学校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统一部署,本届毕业生离校时间(6月9日)较往年提前,请各教学院在5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各项工作,以免影响毕业生离校工作。附件:《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2017年3月修改)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