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发布时间:2018-03-21 点击率:0
CNKIcheck论文查重网从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论文查重系统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现就开展2018年上半年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和双盲送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工作
(一)工作要求
1.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论文均须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且“总文字复制比”符合《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及处理办法(2016年修订)》(苏师大研〔2016〕12号,附件1,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双盲送审。
2. 本次学位论文相似度初检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知网相似度检测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和完成学位论文相似度初检工作。
3. 研究生学位论文初检须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并签署《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确认书》(附件3),确保学位论文写作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4. 预毕业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Word版本终稿(以“学院名称_学号_作者_文科/理科”命名);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均按照文科处理。
5. 学位论文相似度的检测结果符合“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和第三款规定的,研究生均需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超额结果及处理意见表》(附件4)。其中,符合“建议推迟”的研究生,还需通过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超过2/3同意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盲审,并将处理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未超过2/3同意者,按照“一律推迟”处理。
6. 学位论文相似度的检测结果符合“处理办法”中“一律推迟”的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个人信息”模块中的学籍异动栏目,填写延期申请信息,下载表格,导师及导师组长签字后,学院负责审核备案。
(二)时间安排
1. 3月16日前,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填写并检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模块和“毕业与学位”模块,通过其中的“预毕业申请”模块提出毕业申请。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在“毕业管理”下的“预毕业申请审核”模块下,审核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后,提交上报。
2. 3月20日前,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预申请学位名单,研究生院根据预毕业人数向学院分配二级查重指标。
3. 3月21日前,预毕业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确认书》。学院完成相似度检测工作,并当日将检测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4. 3月23日前,学校统一公布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结果。
二、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
(一)工作要求
1. 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须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人文社科类)》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理工科类)》(均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与评估—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的要求撰写。论文应有目录、正文、引注、参考文献等,但不得含有本人、导师以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相关信息。
2. 学位论文送审前须征得指导教师和导师组的同意,确保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对于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导师和导师组有权责令其推迟送审。
3. 本年度研究生论文双盲评议名单采用“摇号”方式(论文抽检系统)产生,届时邀请校纪委、分管院长代表、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全程参与和监督。
4.被抽到参加校级双盲评议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论文校级评议1份,剩余2份学位论文由各自学院负责双盲送审,建议送审时间与学校保持一致。未被抽到参加校级双盲评议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双盲送审全部由学院来安排,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送3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同等学力、跨专业以及新增硕士点研究生的论文全部由校外专家评审。
5. 硕士学位论文校级双盲评议比例:
(2)学力、跨专业、新增硕士点的研究生以及5年内在省和学校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情况的学位点抽检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
(3)指导教师5年内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在省和学校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的,其指导的毕业研究生论文全部抽检;
(4)推迟和提前答辩的研究生论文全部抽检。
6. 硕士研究生校级免双盲评议规定
符合免抽检规定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免校级抽检。申请免抽检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至研究生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校级双盲评议:
(1)获得并完成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重点项目”的负责人;
(3)在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以作者在我校科技处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且该成果为学位论文的部分内容;
(4)在国内外性学术会议上做大会学术报告,且报告为学位论文的部分内容;
(5)获得我校朱敬文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7. 本次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全部参加校级双盲评议。
8.双盲评议结果的使用
专家评审结论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重大修改半年后答辩”和“重新撰写一年后答辩”四种。
(1)专家评审结论分为“同意答辩”,学位论文无需修改,申请者可直接申请答辩;
(2)专家评审结论分为“修改后答辩”,申请者须根据专家意见,逐条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须经导师承认后申请答辩。
(3)评审结论为“重大修改半年后答辩”或“重新撰写一年后答辩”,即视为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答辩。申请者须根据评阅人意见作重大修改或重新撰写。其中“重大修改”论文时间至少3个月,须推迟半年申请答辩。“重新撰写”论文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须推迟一年申请答辩。重大修改或重写后的学位论文必须重新评阅(三份均由研究生院组织双盲审),重新评阅结论均为“同意答辩”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因盲审不符合要求而推迟答辩后的论文指导、评审等相关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4)研究生如对本人论文盲审结果有异议,在盲审结果返还后3日内提出疑义,可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试行)》(苏师大研〔2016〕11号)第五条执行,须先由导师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研究生院统一负责再次盲审,评审等相关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9. 不按要求及时上报送审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不得进入本次答辩环节。
10. 双盲评审未通过的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信息”模块中的学籍异动,填写延期申请,下载表格,导师及导师组长签字后,学院秘书审核备案。
(二)时间安排
1. 3月26日前,学院上报拟送审学位论文研究生名单。学院将通过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研究生院。
2. 3月29日前,研究生院会同纪检部门完成抽检工作,并公布被抽检的学位论文清单。
3. 4月2日前,各学院将被抽检到的盲审学位论文PDF版电子稿打包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学位论文PDF文件命名格式为5位数字,前两位是学院编号(学院编号是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院系编码的后两位),后三位是本院的流水号。学院压缩包命名为“**学院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盲审论文”。
4. 4月6日前,学校完成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外送工作。
5. 5月4日前,学校完成双盲评议成绩汇总工作,将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三、其它工作
(一)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认真检查“个人信息模块”和“毕业与学位模块”,特别是其中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模块,务必全部填写,查看系统中是否有学籍照片(若无,及时补照上传),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此信息将作为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打印依据,并上报国家相关部门,供社会用人单位查询,如发现个人信息造假,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三)所有推迟毕业的研究生,经导师、导师组同意后,学院需做好汇总备案。
(四)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预计在5中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按本通知精神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和双盲送审工作,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确保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高峰;联系电话:83403756(3756)
电子邮箱:wanggf@jsnu.edu.cn。
附件:
1.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及处理办法(2016年修订)
2. 中国知网相似度检测使用说明
3.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确认书
4.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超额结果及处理意见表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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