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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及处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7-04-17  点击率:0

从赣南师范学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CNKI中国知网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研究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及《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决定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简称“TMLC”)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

所有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各类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检测结果说明及结果处理

规定中的“检测结果”是指“文字复制比”,即“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论文检测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结果以研究生部检测结果为准。检测完成后,研究生部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各教学学院

检测结果处理意见如下:

1.“文字复制比”在30%(含30%)以下者,视为通过论文检测,予以送审。

2.“文字复制比”在30%至40%(含40%)者,研究生和指导教师须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予以送审;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同意送审,则不予以送审,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并在半年后一年内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3.“文字复制比”在40%至50%(含50%)者,不予送审;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并在半年后一年内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4.“文字复制比”在50%以上者,初步认定有论文作假行为,不予送审,并按《赣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5.若发现提交检测的论文电子稿与提交送审的论文纸质稿及答辩稿有较大差异、存在弄虚作假的主观故意行为者,即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延期一年毕业。

三、检测论文提交要求

1.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2.提交检测的论文应符合学校相关要求,书写格式规范。

3.提交检测的论文须经指导教师审核认定,并填报《赣南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4.提交检测的论文采用MS Word、PDF等格式,并按“年级+专业+姓名”命名,如“2011+社会学+张三”。

五、其它

1.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仅是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一个辅助工具,从根本上看,还须依靠研究生和指导教师的严格自律,认真把关,从源头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各教学学院应妥善保管研究生部反馈的检测结果,除告知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外,不得随意公开。

3.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赣南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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