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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16  点击率:0

从广西师范学院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查重入口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人[2002]4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的精神,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监管力度,减少和杜绝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决定对我校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送审前检测。具体办法如下:

一、检测对象

除保密论文以外的所有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送审前必须提交系统检测。

需要保密不参加系统检测的学位论文,需在论文送审前两周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二级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交研究生处备案。

二、检测办法

  1. 经导师同意后的学位论文方可送检。
  2. 提交检测的论文电子版必须是Word、PDF、CAJ、HTML、TXT格式,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为“年级+专业+姓名”,例如,“2009基础数学张三”。
  3. 各单位请指派专人将本单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汇总并检查无误后统一压缩打包,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校学位办,以供检测。
  4. 校学位办将学位论文的检测结果反馈到各单位,由各单位再反馈给研究生本人及导师。
  5. 学位论文的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扩散。

三、检测结果的处理

  1. 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有关专业的导师对申请者的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论文是否送审。
  2. 可以送审的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修改,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发表与否,无论纸质文本或电子版,应符合注释规范。修改后的论文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送审。
  3. 论文质量实行导师负责制,检测结果重合百分比小于20%者,原则上由导师审核,指导学生修改,并确定是否可以送审。存在异议者应由导师组进行审核,作出是否送审的决定。
  4. 检测重合百分比大于20%,小于40%者,应由导师组确定该论文能否送审。如导师组认为修改后可送审,则论文需在送审截止日期前修改完并进行二次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由导师组决定是否送审。存在异议者可由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作出决定。
  5. 检测重合百分比大于40%以上者(含40%),原则上应作延期毕业处理。重合百分比大于50%者,交由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处理,并追究导师指导不力的责任。如学生认错态度良好,允许其申请重新选题、开题、撰写学位论文,推迟至次年同期申请学位。情况恶劣者,可由二级学院作出纪律处分决定,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取消其申请学位的资格。

6.第二次系统检测重合百分比仍大于20%的学位论文(含20%),原则上作延期送审处理。特殊情况者由导师提出申请,由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出决定。

  1. 达不到送审要求的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一般须推迟至下一学期方能申请送审。修改后的论文须进行重新检测。
  2. 学位论文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异议,特别是经过二次检测才能送审的论文。该论文的学位答辩委员会有知情权。
  3. 对论文检测存在异议,一般应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裁决,重大问题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裁决。
  4. 经过检测可以送审的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应对学位论文的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和修改,进一步对材料、数据和方法、观点等进行修订、充实和完善。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送审。
  5. 在使用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外发生的学术失范行为,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其他

  1. 未按要求通过检测的论文(涉密论文除外),不能送审和答辩。
  2. 检测费用从研究生本人的培养经费中支出;没有培养经费者检测费用自负。
  3.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申请我校硕士学位人员的论文,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4. 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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