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硕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发布时间:2017-04-14 点击率:0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人皆应提交学位论文并完成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应与专业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2.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
3.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图表)。根据自己音乐创作、表演或其它音乐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
完成课程学习并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音乐会等规定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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