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07 点击率:0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严明学术纪律,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经学校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条 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第二条 以复制比为指标,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全文进行文献数据库检测。
第三条 检测结果以《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方式反馈给各培养院(系),再由各院(系)反馈给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学生本人。
第四条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于每年4月初将论文终稿的电子版全文提交所在培养院(系)。学位论文应为参加正式答辩的终稿,不包含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附录、原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等内容。学位论文应为Word格式,一篇学位论文一个文档。文件名以“院系_专业_姓名_学号.doc”的方式命名,如:临床医学院_中西医结合临床_张三_20130001.doc。论文格式、排版要严格遵守《陕西中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
第五条 根据《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中的复制比的高低,作如下处理:
1.复制比低于论文总字数的20%,认定不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送审结果合格,准予参加论文答辩。
2.复制比为论文总字数的20%--49%,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完并经导师审阅后再进行系统检测,二次检测结果复制比低于论文总字数的20%,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送审结果合格后,参加论文答辩。对于二次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仍在20%--49%的学位论文,导师在认真阅读论文及分析检测报告后,确认学位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及过度引用问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经学位评定分委会同意后,提交送审,书面材料由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署意见送研究生处留查。
3.复制比超过论文总字数的50%,延期申请学位,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4.研究生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于检测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由研究生处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审核小组,作出终处理意见。
5.在学位授予过程中或是学位授予之后,学位论文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情况,将根据相关规定,不予授予学位或取消其学位。
第六条 请各培养院(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研究生导师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好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关,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第七条 凡未参加当年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当年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第八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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