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总复制比不得超过20%
发布时间:2017-04-05 点击率:0
从杭州师范大学官网了解到,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查重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各位2016届夏季毕业研究生:
工作的管理,较好地完成毕业研究生的各项工作,现就2016届硕士研究生夏季毕业审查、论文评阅与答辩、毕业总结鉴定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论文查重,起止时间:3月21-27日
2.论文查重后修改,起止时间:3月27日-4月4日
3.论文盲评,起止时间:4月4日—5月10日
4.组织答辩,论文定稿,起止时间:5月25日-5月31日
5.毕业材料汇总与审核,起止时间:6月1日-6月5日
二、关于查重及处理办法
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仍然采用查重和盲审两个环节,请你务必于3月20日之前,将导师审核后的论文电子稿发于研办信箱:crazybell@163.com,文章名称统一格式为:外国语学院、2012级+姓名XXX,在职教育硕士毕业论文。否则,一律不接收。
格式必须严格按照我院论文格式规范2015版(见QQ共享),正式论文的所有要素(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都要齐全。
1.凡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总复制比≥20%的,不能参加送审及答辩;
2.对于确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将责令整改,视具体情况给予推迟答辩直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处理;
3、检测结果异议处理:查重结果在研究处反馈后及时告知,如对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持有异议,研究生可在4月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详见本通知后面的附件:《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申述表》)、导师填写意见,由各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理和裁决。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能送审。
二、论文盲审
2016年继续实行“双向隐名”评审制,各研究生、导师根据检测结果,对论文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于2016年4月4日前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以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由研究生处组织进行通讯评审。要求上传的论文中不得含有导师和作者姓名、研究生个人业绩以及其它有可能辨认出论文作者的信息。
三、答辩
(盲审通过后,后续答辩再另行通知)
四、论文答辩后二次抽查
如论文通过机审、送审、答辩,还将接受校研究生处对答辩后提交的学位论文二次抽查,检测不合格的仍视为不通过。
论文查重、送审、答辩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本年度开始,盲审结果只要有一个“E”即不能参加答辩。请大家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保证学业的顺利完成。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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