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论文相似度检测-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7-04-06 点击率:0
从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官网了解到,为了提高对教师队伍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检测软件对该校教师职称论文进行检测,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根据辽宁省教育学会的通知精神,现征集2016年度省级教学论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关于2016年职称论文送审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文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评工作,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科研水平,现将2016年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职务评审论文送审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论文评选与职称论文鉴定整合办法。评选论文与职称鉴定论文包含三类:①只参加评奖论文②既参加评奖又参加职称鉴定论文③只参加职称鉴定论文。①②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市局直属学校教务处负责选送,第③类职称鉴定论文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工科负责送审。
二、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论文要求同去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论文须确定其中1篇鉴定;申报小中高、副研、高讲、高级实验师职务的论文,2篇都须鉴定。论文鉴定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申报。
三、从2015年起,论文鉴定结论(含评选结论)5年内且任现职期内有效(2015年鉴定合格的论文,2019年前有效)。已经鉴定过的论文不再送审鉴定。
四、论文资格审查
1.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送审论文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文教体局政工科(人事科)经办人、市局直属学校(单位)人事干部负责,送审论文经审核签名、单位盖章后送温州市教育局职改办审核(原件经审核后由申报教师本人留存)。
2.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须有国内统一刊号(CN),并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www.gapp.gov.cn—办事服务—便民查询—新闻出版机构查询)上能够查到刊号。
3.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送审的发表论文,应提交刊物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原文,下同);获奖的论文应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省级及以上获奖论文还须附论文评奖通知和获奖文件复印件)。
五、书面鉴定论文格式要求
1.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论文格式:属发表的论文复印原件一式3份(其中2份需覆盖人名、地名、校名);属获奖的论文格式要求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A4纸张正反面,每页字数30×35。(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一式2份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每位对象论文装一个资料袋,封面上注明姓名、单位、学科和论文题目。
2.以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学校为单位,将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鉴定论文1篇和申报小中高、副研、高讲、高级实验师鉴定论文2篇分别汇总上报(见附件)。
3. 所有鉴定论文都要交电子稿,论文电子稿及汇总表电子稿以文件夹(以县为文件名,如:鹿城区)压缩包形式发至:1007262443@qq.com。文件夹内的论文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论文题目-作者”样式(如“论课堂观察的有效性-张三”)。
4.市论文评审委员会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相似度≥30%即定为抄袭。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取消当年职称评审资格,并通报给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及学校。
温州市教育局职改办
2016年3月31日
1.时间:5月10日
2.邮箱:cnwpf123456@126.com
3.送审地点:苍南县教育局409室,联系人:王平凡(556688)。
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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