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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经济学院就维普网论文检测系统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7-04-03  点击率:0

我校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入全面审核、评阅阶段,根据教育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加强学术道德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我校决定启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务处管理人员。

二、检测对象

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

三、检测软件

检测软件:维普网论文检测系统。

登陆网址:学校教务处网站(学校主页职能部门里),点击“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链接(网站右侧)

四、检测办法

学生客户端:学生登录的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建议登陆后修改密码,以防被盗用。学生登陆后选择自己的论文指导老师;检测时,论文电子版的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例如: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张三学号为201113260101,其论文题目是《企业产品结构演化机制及优化调整》,则电子版文件名应为:201113260101_张三_企业产品结构演化机制及优化调整。学生可自行登录系统检测,检测后可通知指导老师查看检测结果。学校提供1次上传检测的权限,注意合理利用,建议毕业生在终系统检测前,使用维普自查修改,确保没有问题再进行终检测。维普公司为我校毕业生提供的专用优惠链接地址:https://weipu.CNKIcheck.ren/

指导老师客户端:指导教师登录的用户名与密码均为本人工号。学生论文上传检测后,指导教师可登录检查系统查看、审阅学生论文检测情况。

学院管理人员客户端:二级学院管理人员用户名与密码由教务处下发。

五、检测时间安排

1.学生自行检测时间:5月5日至24日完成论文上传检测,并打印检测报告单。

2.指导教师检查评阅时间:5月6日至26日。对学生上传的论文未做评阅的,一经查实,将对指导教师进行通报。

3.学院抽查:5月20日至28日,教务处随机抽查,数量不低于应检测学生数的10%。

六、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

1.学院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要求是:申请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30%以内,不达标的毕业论文不予参加答辩;

2.各二级学院在组织答辩前,须对所有学生毕业论文的检测情况进行核查,对未通过检测的学生可作延缓答辩处理,待通过检测后方可安排答辩。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对其论文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认定,对确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要求学生进行修改,直至合格后方可安排毕业论文答辩。

3.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检测版本必须与提交的答辩纸质版本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抵制投机取巧不诚信行为。

4.学生提交毕业论文终稿时(纸质版),须附维普检测报告。

5.网上检测作为毕业论文检查的重要辅助手段,希望全体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恪守职责,严格把关。

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专人对本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正文进行检测,不得将账号公开给学生,严禁向他人收费检测。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6573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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