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办法及规定
发布时间:2017-03-31 点击率:0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和《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在全校研究生中营造求实、诚信、向上的学术风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研究生答辩前利用“学位论文检测系统”开展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学术规范,协助导师、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与答辩专家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更全面的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以达到净化我校学术风气、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目的。
一、检测对象
除军工保密论文之外的所有拟申请学位者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未经检测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检测办法
1.研究生在答辩前至少15 天(参加校盲审论文在论文送审前),须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word 或pdf 格式)交学院教学秘书。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为“作者姓名_学号_学院名称或者“作者姓名-学号-学院名称”,例如"张三_0305133_机械学院.doc"或者"张三-0305133-机械学院.doc"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在格式及内容方面一致。
2.各学院教学秘书在将论文汇总并检查无误之后,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进行检测。
3.检测完毕后,各学院教学秘书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导师、研究生,并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三、检测结果处理
1.文字重合百分比<20%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按正常程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文字重合百分比在20%-40%之间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须再次进行检测,文字重合百分比<20%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对于文字重合百分比≥40%的学位论文,学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推迟半年答辩。
4.如发现送检论文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作弊行为,一经认定取消本学期答辩资格。
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合率检测是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辅助手段,从根本上看,杜绝学位不端行为必须依靠学术工作者的严格自律。希望广大导师在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中恪守职责、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希望广大研究生严格遵守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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