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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30  点击率:0

CNKIcheck论文查重网从山东政法学院了解到,为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知网查重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学生本人可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 待重复率合格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鲁政院〔2012〕200号),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经研究决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统一检测,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论文检测对象及实施

1.凡拟参加我校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检测。

2.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由研究生处和科研处共同组织。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学生提交论文,科研处负责对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论文检测工作于论文送交评阅前完成。

二、论文检测结果及处理

1.检测结果文字重合率小于30%(不含30%)的学位论文,如导师和研究生确认学位论文的核心内容不存在抄袭行为,视为通过检测,可按正常程序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2.检测结果文字重合率在30%—50%之间(含30%,不含50%)的学位论文,需将具体检测结果反馈给研究生导师,由导师会同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完成后需再次提交检测,并交纳检测费用。若再次检测结果小于30%(不含30%),视为通过检测,否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需推迟至下一次申请。

3.检测结果文字重合率大于50%(含50%)的学位论文,取消当次答辩申请资格。由研究生处根据检测结果组织专家进行认真分析后,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存在严重抄袭行为的研究生,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4.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申请之前,研究生处应当将学位论文检测情况(含再次检测情况)及结果进行汇总,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三、附则

1.进行学位论文检测只是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辅助手段,终还需要依靠研究生和指导教师的严格自律。

2.研究生导师要恪尽职责,严格把关。学位论文如因导师失察而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并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导师相应的处理。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山东政法学院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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