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关于进行2015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2 点击率:0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有效实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本学期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现将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测继续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二、为明确学位论文检测各环节的职责,确保论文检测的严肃性,检测人员需填写《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比检测申请表》(附件1),如果论文已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已经导师签字,无需再重复填写。论文检测文字重合比低于15%(不含15%)者,此表由各培养单位留存,备学校检查。
三、论文检测文字重合比超过15%以上者,需填写《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附件2),并随《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比检测申请表》(附件1),一并上交学位办公室。
四、系统开通时间为5月9日-5月17日。指标分配按照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在职教育办公室审核通过的申请答辩人数每人一篇次分配(每个分会只分配一个账号,若分会有多名人员负责检测工作,请协调好后再进行检测)。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并下载保存有关数据,系统关闭后将无法登陆及查看本分会检测的有关信息,检测结束后,系统将锁定检测数据。
已办理涉密的学位论文无需进行检测,“内部”学位论文也需进行检测。
五、因检测系统所限,若待检测论文字数超过15万字,请按每小于15万字一部分拆分,命名方式见《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方式要求(不要使用系统提示的方式命名),并在“作者姓名”后加数字1、2、3......。
六、为便于操作,提高检测效率,可将按要求命名后的文章打包压缩后上传(压缩包命名无具体要求,且应不超过300M)。打包未能全部上传,第二次上传前,请务必将次上传成功的文章剔除。
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10-62969002(82895056)-8217
学位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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