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7-01-11 点击率:0
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暂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我校研究生的学术行为,培养研究生 良好的学术道德,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自 2015 年起,我 校对部分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试查重检测,2016 年开始,将全面执 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制度。
一、检测原则
1、凡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需进行查重检测, 且检测结果须符合重复比要求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博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应低于15%,硕士学位论文查 重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0%。
1、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参照新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将论 文电子版按时提交至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2、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统一对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进行论文 查重检测,并下载检测结果。
3、各二级培养单位对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的检测结果审核确认,并 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研究生导师,导师签字后二级培养单位将每篇学位 论文检测结果归档留存。
三、检测结果处理
1、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低于15%;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低于20%, 视为检测合格,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2、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高于15%、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高于20%, 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并于10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合格者 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3、检测重复内容如包含论文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内容, 常规试验方法、设备使用方法以及名词定义解释,政府公文、法律法 规等,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说明,导师参考检测报告后确认情况属 实,并经所属二级培养单位认定后酌情予以更正,将书面结果存档, 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4、以提交非学位论文文稿等方式,意图规避查重检查者,一经发现, 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四、申诉 对论文查重检测结果若有异议,可提请所属二级培养单位组织专 家进行审议。根据需要,研究生院可以聘请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 对情况进行鉴定。
五、其他
1、论文查重检测的时间,由研究生院根据学位工作时间安排确定, 并另行通知。
2、本规定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解释。
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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