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论文查重应用–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
发布时间:2017-10-11 点击率:0
知网论文查重应用--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2017年下半年学位授予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现将学位申请审核及学位授予有关规定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员,按进度合理安排时间。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
一、申请学位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下一步工作 |
9月30日 | 预答辩的截止时间(硕士) | |
10月22日 | 内审的截止时间(硕士) | 复制比检测 |
10月27日 | 反馈检测结果、公布盲审名单(硕士) | 盲审 |
11月30日 | 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的截止时间(博士、硕士) | |
12月18日 | 提交学位申请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博士、硕士) | |
12月25日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 | |
注:博士学位论文的复制比检测工作截止到9月26日 |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按《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答辩管理办法》(河科大研[2017]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预答辩相关表格(附件7)单独装订,由学院保存以备检查。
(2)研究生秘书在各学科预答辩时间确定后,需提前2天录入研究生预答辩信息,以便师生旁听和督导检查。具体方法是: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信息录入系统→研究生秘书系统,提交学生预答辩信息(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2.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按《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的处理规定》(河科大研〔2017〕2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研究生将自己学位论文的WORD(或PDF)文档提交给指导教师,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学号-专业名称-学院简称”。不符合要求者,研究生秘书不予接收。
(2)指导教师将验证过的论文电子文档交给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并提供一份亲笔签名的《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导师意见表》(附件2),严禁代签和委托他人签字。
(3)研究生秘书将检测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导师意见表》(纸质版)(附件2)等三种材料汇总后交至学位办。
(4)论文的检测结果统一在10月27日反馈给相关学院,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论文直接送审。若送审学校要求使用纸质版,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须在10月30日前将学生的纸质论文送至学位办。
3.学位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按《河南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河科大研〔2017〕3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内审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组织实施,论文作者的导师(校内导师、校外导师)不能评阅其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
(2)盲审由学位办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可以对送审学校的层次提出要求(双、985、211或者学科排名),可以提供一份不建议送审学校的名单(不得超过3所且每个省份仅限一所);对于比较独特或者国内数量稀少的学科,学院可以提供送审建议。
(3)盲审的学位论文须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版及撰写规范》排版和装订,但论文封面及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及与其相关的信息。同时,隐去论文致谢内容及附录部分的“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及社会评价”等内容。
4.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
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工作按《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社会评价认定办法》(河科大研〔2017〕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将相关材料在11月30日之前(只要材料齐全,随时可以进行)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三、上报研究生答辩信息
研究生秘书在各学科答辩时间确定后,需提前3天录入研究生答辩信息,以便师生旁听和督导检查。具体方法是:
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信息录入系统→研究生秘书系统,提交学生答辩信息(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特殊情况
1.涉密学位论文的办理工作需要在论文开题环节办理,其余环节一概不予办理。
2.在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先通过资格审查。研究生秘书于10月20日前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批表》(附件4)交至培养科审查。
3.申请提前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请于10月20日前将《河南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5)报研究生院审批。申请学位程序按照文件《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条例》(河科大研〔2017〕42号)执行。
4.当年未按期毕业及往届未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6),于10月20日之前反馈研究生处培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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