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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安排

发布时间:2017-07-10  点击率:0

从福建师范大学了解到,为了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学生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该校将继续使用论文检测软件对该校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生本人可提前在本站进行论文检测, 待重复率合格后再提交给学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下面是通知的一些内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的公告通知还请到学校官网查看。各有关学院:为做好2017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9月1日-9月15日,学校启动2017年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一)所在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9月15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9月15-25日,各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开展审查工作。

3.审查结果由各学院录入“系统”(研究生可在“系统”查询),并在学院网页公示5天(公示内容见附件2)。

4.研究生学籍卡一式2份于9月25日前送研究院。

(二)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的,需推迟申请学位。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的,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

1.9月26-29日,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

导师需在29日前进“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在9月29日前,须对送审论文进行脱密处理,并向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请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4.10月1日-9日,学院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学院可根据各学科特点设定重复率上限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10月10-11日,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10月13日-11月13日。

1. 10月12日-13日确定校级盲审名单,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

2.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阅,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

3.11月13日前,各学院将全日制研究生的校级盲审费用(请开具“经费申请单”,开支标准和开支办法按学校文件执行)送交研究生院。

4、11月16日-1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纸质版发给各学院,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经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11月19日-30日,各学院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各学院应至少提前3天将各学科专业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应提前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

3.答辩结束后,学院及时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1.12月1日-8日,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终版论

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正式版纸质论文(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2 12月8日前,导师需在“系统”审核终版学位论文。

3.12月11日-15日,学校对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4.12月15日,学校公布检测结果,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的,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12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学位材料(附件3)提交给研究生院,逾期未交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八、学位授予

1.12月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合并到2018年夏季举行。

九、其它事项

1.2017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 2017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4。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联系电话:22867439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附件:1.2017冬季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xls

2.2017年冬季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范本).xls

3.12月8前需提交的学位材料.doc

4.2017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研究生院

2017年7月4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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