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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201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安排

发布时间:2017-04-26  点击率:0

各有关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为做好我校2013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专业领域通知各位研究生导师和全体研究生:

一、相关工作时间截点

工作项目

时间截点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2016.3.11前

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送审

2016.4.10前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2016.6.10前

二、研究生预答辩程序及相关要求

专业领域应在2016年3月11日之前组织完成2013级研究生论文预答辩。相关要求如下:

1、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硕士研究生应在2016年2月29日前填写《南京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并经导师签字承认,向专业领域提出预答辩申请。

(2)论文审阅。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经批准后,硕士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10天内向专业领域提交学位论文一式3份。由专业领域安排将论文送交预答辩委员会专家审阅。

(3)预答辩。申请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按照答辩的有关要求准备预答辩材料,参加专业领域的统一安排的预答辩。

2、组织工作

(1)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预答辩开始,并介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

(2)导师介绍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学术作风、科研能力和水平、学位论文的基本情况。

(3)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论文工作量、主要数据和结论,与工程实践的相关性等),报告时应制作PPT演示文稿。

(4)预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校对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对论文的选题、文献综述、研究成果、所体现的业务水平、学风写作规范等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检查论文的创新性、有无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答辩人就有关提问进行答辩。

(5)预答辩委员会对答辩人的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评议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表决须经预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

(6)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结果,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

(7)答辩秘书应对预答辩进行详细记录,对预答辩委员会的评议意见和评议结果进行整理。

3、预答辩结果

(1)经预答辩委员会评议表决通过的学位论文,申请人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的正式送审环节。

(2)经预答辩委员会评议表决未通过的学位论文,申请人可在一个月后再次申请预答辩。

4、材料归档

预答辩结束后,专业领域应及时将预答辩有关材料(意见书和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将意见书返回归入申请人业务档案。

5、其他相关工作

(1)学位论文预答辩是预答辩委员会专家组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集体指导和集体把关,有利于发现硕士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对硕士研究生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论文能提供针对性的改进意见,是保障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

(2)有关专业领域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安排,按照规定和具体要求制定本领域硕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安排,并于2月29日前将工作安排报研究生处备案,研究生处将对各领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进行督查。对预答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作出延期半年送审论文的处理

三、论文查重、送审工作

研究生应在2016年4月10日之前完成论文查重,4月25日前将论文报送研究生处,相关要求如下:

1、论文预答辩通过后,应进行论文查重。重点章节重复率应低10%。学校免费查重一次,需要二次及以上查重所需相关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2、由研究处负责论文“盲审”工作,“盲审”评阅时间一般为20个工作日;

3、研究生应将符合要求的论文按照“盲审”格式要求打印两份,送交研究生处,供校外专家“盲审”评阅,同时提交电子档;

4、研究生处每周二工作时间集中受理论文查重、送审相关工作;

四、研究生答辩程序及相关要求

专业领域应在2016年6月10日之前组织完成201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要求如下:

1、申请程序及要求

(1)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导师须认真检查申请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工作原始记录、学位论文评阅及修改情况,报所在领域研究生秘书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2)申请人填写《南京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连同学位论文(5本)于5月31日前报所在专业领域研究生秘书处。需要重审的论文送至研究生处。

(3)严格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进行答辩,注意填写好《答辩记录》、《答辩决议》、《答辩表决票》等。研究生秘书于6月1日到研究生处领取《答辩表决票》。

(4)答辩人需根据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再次修改学位论文,于6月17日前将四本修改好的论文交所在专业领域秘书。

(5)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于6月15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于6月15日将《机械(电气)专业领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年 月建议授予( )学位人员名单》(按学号顺序填写)报研究生处(含原件1份、注意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研究生处将以此作为填写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依据,各领域填写时确保完整、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错误由当事人负责。

(6)申请人在完成答辩后,按照归档清单的要求尽快做好归档材料的整理工作,归档材料经专业领域研究生秘书审核签字后,按指定时间归档,具体归档时间另行通知。

2、需提交专业领域审查的材料

(1)按专家评阅意见进行修改后的学位论文五本。

(2)学位申请书2份(其中一份为人事归档用表)。

(3)已评阅的匿名评阅书,复印件1份(到研究生处领取)。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如不齐备,专业领域不得同意该生答辩。

3、其他相关工作

(1)答辩横幅由各专业领域自行制作,书写"南京工程学院201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会"字样。

(2)各领域按照规定的格式张贴答辩公告。

(3)研究生处将于答辩前到各专业领域检查论文答辩工作的准备情况。

五、其他

1、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各专业领域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并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学位论文工作各环节的实施细则,于2016年3月5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2、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各环节教学文件、表格应按照《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归档,归档文件齐全、签字完整;

研究生处

2016年1月7日

以上是本站就原文内容做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公告文件还请到该校官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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