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25 点击率:0
校办发〔2006〕61号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学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反映学生能力、素质、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巩固和加深所学的专业知识,全面提升能力和素质。为了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
(一)培养学生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
(二)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利用文献、语言表达等综合技能。
二、选题应遵循的原则
(一)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
(二)与社会需求、生产实际等相结合;与教师的科学研究相结合。
(三)难度、份量适中,工作量饱满,使学生能够全面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技能。
(四)重视培养学生实验研究和实践能力。提倡不同学科(专业)相互交叉,扩大专业面,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五)一人一题。确需一人以上共同完成的课题,应明确每个学生独立的工作内容,且工作量饱满,综合训练达到教学大纲要求,并独立撰写论文。
(六)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确定程序:在学院的统一规划下,指导教师提出选题,系(或教研室)、学院两级审批。
(七)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前一学期公布毕业论文选题计划,以便于毕业生进行选择。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经验丰富、参加过一定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担任。
(二)可聘请实习单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学校必须同时配备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共同承担学生的指导工作。
(三)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协助指导工作。
(四)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5名。
(五)指导教师应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提出具体要求。毕业论文大致可划分为:文献资料准备及开题报告,实验、设计或调查研究,论文撰写及成果总结,答辩等阶段。
(六)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态度,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与设计方法。具体的指导任务是:1.制定课题任务书;2.介绍参考文献或参考技术;3.指导学生制订开题报告、课题计划与论文大纲;4.检查学生课题进度,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5.审阅课题成果;6.参与组织答辩;7.评定成绩。
(七)作为教学任务,学校和学院将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记载工作量。对于不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将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学生
(一)自主选择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遵循科学研究规律,遵守科研道德,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二)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学生的任务是:1.根据课题任务书写出开题报告;2.查阅文献资料和了解有关技术方法;3.制订课题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送指导教师
审核;4.按计划认真开展有关实验、设计和研究,收集资料、采集数据,形成研究成果;5.在实践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6.课题成果力求观点方法正确、内容新颖充实、材料详实可靠、表述准确通顺、结构合理,并有一定的创新;7.精心准备,准时参加答辩,虚心接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毕业论文一式三份,其中学院存档一份,指导教师留存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答辩前,每个学生都应将装订好的论文(设计)和电子文档在规定时间内交给指导教师。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答辩。
(四)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要注意遵守所在单位和当地的规章制度。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未经学院批准缺席缺勤,或不听从教师指导,或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造成损失者将责令赔偿;情节严重者,停止其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或取消其答辩资格。
五,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
(一)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院、系(专业)三级管理,教务处统一协调,院系组织实施。
(二)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各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5-7名骨干专业课教师组成,教学秘书兼管日常工作。
(三)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任务是:1.指导教师资格审核;2.选题汇总;3,组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各环节的检查与质量监控工作;4.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归档;5.评选优秀论文(设计);6.进行工作总结和质量分析。
六、答辩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行学校统筹安排下的学院负责制,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5—7名教师组成。各学院于答辩前应将(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统计表》报教务处审查。
(二)学院可根据答辩学生的数量,按系或专业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按照答辩程序,
主持答辩过程,开展答辩工作,依照答辩评审标准,针对学生答辩情况进行评审,给出成绩及评语,答辩结束后及时提交院答辩委员会,并向学院递交书面总结。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取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成绩、答辩成绩相结合,原则上按指导教师成绩占40%、评阅成绩分占20%,答辩成绩占40%合成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总评成绩应折合成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可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安排组织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及格者,按照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结业处理,一年内可申请补作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补做毕业论文(设计)由原所在学院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经答辩通过后,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
(三)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及时向系、学院汇报答辩工作情况。答辩委员会要认真总结,提出今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改进意见。
八、资料存档与保管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毕业论文(设计)原件、附件、过程管理材料、外语译文(附原文),由学院统一存档(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等相关电子稿学院也须存档)。
(二)学院要建立健全的借阅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借阅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原始材料按学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定期处理和销毁存档材料。
九、其他
(一)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由各学院从教学经费列支,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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