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女研究生被校内挂横幅指“小三上位”
发布时间:2016-11-04 点击率:0
一条红底白字的横幅悬挂在浙江某高校马路边的一颗大树和一盏路灯间,上面写有“恭喜XXXX大学15级研究生XXX日夜奋战成功小三上位”的大字。 本文图片均来自微博11月2日,一张直指“浙江某高校研究生当小三”的横幅照片在微信朋友圈传播。
照片中,一条红底白字的横幅悬挂在马路边的一颗大树和一盏路灯间,上面写有“恭喜XXXX大学15级研究生XXX日夜奋战成功小三上位”的大字。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日从悬挂该横幅的浙江某高校宣传部获悉,横幅是2日上午校外社会人士偷溜进学校、趁人不备时悬挂的,位置在学校行政楼对面,靠近校园南门。校内巡视保安发现后立即取下,但主事者已拍下照片并发到个人微信朋友圈传播。
2日晚9点15分,该校在实名认证的微博中发布“严正声明”,称经学校初步调查取证,横幅事件主事者非该校师生及师生家属,初步调查为某企业工作人员,与学校师生无相关联系。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横幅事件主事者已在派出所接受调查。请尊重个人隐私,勿传播此类图片。
针对横幅中被点名的研究生身份,该校宣传部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出于保护个人隐私考虑,“不便透露是否为本校学生”,以免对个人造成过大的心理伤害。
该校在实名认证的微博中发布“严正声明”,称经学校初步调查取证,横幅事件主事者非该校师生及师生家属,初步调查为某企业工作人员,与学校师生无相关联系。澎湃新闻3日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该局下属的白杨派出所确于2日下午接到学校方面救助,但由于横幅悬挂时间短,没有构成严重后果,不构成刑事犯罪,警方只能为双方组织调解,对横幅主事者进行批评教育。目前,该事件的后续处理由学校出面,协调当事双方解决。
“从横幅内容来看,主事者指名道姓称某人为小三的用语具有明显诋毁性,可定性为侵害名誉权。”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沈希竹律师告诉澎湃新闻,但由于横幅已被撤下,且无其他证据表明主事者采用其他手段公然侮辱涉事者,故无法追究挂横幅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此涉事者仍可通过诉讼或私下协商的方式要求赔偿。
“从原配角度,若确因第三者介入导致婚姻破裂等情况,应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类似挂横幅的过激行为只可能使自己面临被诉讼的不利局面。”沈希竹向澎湃新闻表示。